今年中秋、国庆假期原本加起来只有8天,但(深圳)龙华新区公安分局福民派出所大门口竟然贴出了长达17天假期的通告,提醒市民个别业务要顺延至10月中旬才能办理,如此“带薪休假”招来市民的一片批评声。(9月29日《深圳特区报》)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曾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各地不得擅自安排调休”。从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层次及运转模式来看,为维护国家休假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地方政府并无权力擅自调动法定假期。换言之,如果每个地方都能私自调整假期,法定休假制度等于名存实亡,既有损政府的公信力,也不利于社会秩序的有序运转。也正是基于此,人们才会质疑福民派出所中秋、国庆放17天长假的“带薪休假”。
面对质疑和批评,福民派出所的当务之急,不是急于辩解,而是如何拿出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将为民服务的理念落实到工作细节中,以及能否一以贯之。
如今警察公共关系的现状不容乐观,频频见诸报端和网络的警察危机事件,也给警察的公信力发出了红色警报。这让我想起了“涟漪效应”:一群人看到有人破坏规则,而未见对这种不良行为的及时处理,就会模仿破坏规则的行为。如果破坏规则的人是人群中的领导者,那么波及人群的效应就更加严重。形象点说,“涟漪效应”描述的是这样一种现象:往一湖平静的湖水里扔进一块石头,泛起的水波纹会逐渐波及到很远的地方。由一个出发点引发周围的点持续性震动,震动会慢慢减退,但如果没有任何阻力,震动会波及很远距离的点。
这个效应特指在社会上有某些现象引起的社会波动,如不受舆论的制止,将会波及很远的人群,甚至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因此,建立有效的警察监督机制是当务之急。除健全政府内部的制约外,还应建立民众对公安机关的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规范地方派出所的行政行为,才能重塑警察公信力。
一个政府的存在,无论它有多么崇高或深远的理由,作为一个公共机构最基本最起码的功能其实是非常简单明确的,这就是“组织和执行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公共服务。笔者曾看到过《人类的公敌》这样一篇文章,对其观点深以为然。作者认为,掌权者是接受了公众委托人授予的权力的人,是对公众负有代理责任的人,是能够在权力范围内按自己的意志决定(操作、办理)公共事务并能够合法地强制群体成员服从自己意志的人,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影响权力辐射范围内其他人的命运和利益的人,是当自己与权力范围内的他人发生意志冲突时能够用权力(硬暴力或软暴力)打击对手的人,是在履行公务时能找到很多机会实现私欲的人,也是承受群体中各种利益冲突、意志撕扯和反弹压力的人。并从权力的交易本质中得出结论:判断一个权力(掌权者)的好坏,不是看它与公众之间有没有交易,而是看它交易与掠夺的比例,或看它交易的公平程度。
长期以来,政府高高在上,扮演着准宗教领袖的角色——不遗余力地以它所希望的模式来塑造人民,告诉人民其幸福所在,并以“为你着想”为理由,释放无微不至的“关怀”。强化政府及公务人员的服务者角色,我们应倡导一种实质的参与而非一种形式上的参与,即公共政策的影响力或效力应取决于公众参与及公众评估,更多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依归,从而建立和发展广泛的社会公共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