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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3-21阅读:988次

  又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逢“两会”隆重举行的日子,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让钢铁生产企业和钢材流通企业的经营者们似乎更加意识到厂商联手、服务用户的现实意义。在厂商进入微利时代的今天,钢厂和钢贸商建共赢机制,为下游终端用户提供一流产品和一流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搞活流通、降低成本。要多管齐下,切实把流通效率提上去、中间成本降下来,真正让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得到好处。
  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生产资料的钢铁产品,稳定流通渠道,提高流通效率,对于钢厂和钢贸商来说,责无旁贷,责任重大。稳定钢材交易市场,促使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下游用户提供增值服务,近年来,钢厂和钢贸商在积极探讨,努力实践。
  在上海钢材流通领域,有家专门从事容器、锅炉板等专用板材的贸易公司总经理接受《中国冶金报》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所在公司经营者的专用钢板,都是从新钢采购的,是新钢的长期协议代理户,每月都有订货指标,与钢厂合作得很好。由于他们在市场前沿阵地,直接与终端用户接触,能及时掌握用于对钢材的质量、品种、规格的要求情况,他们将来自第一手的信息及时向钢厂传递,让钢厂根据用户提出的产品要求,进行改进和完善,尽最大努力,满足用户的需求。
  这位钢老板谈了一件厂商联手、满足用户特殊要求的事例。有一次,这家钢贸公司接到来自锅炉厂的紧急供货任务,希望该钢贸公司提供一批特殊规格的锅炉板,可是这家钢贸公司的库存里没有这种特殊规格的钢板,于是总经理立即向钢厂救援,钢厂供销处得知后,查找了公司的库存,也没有这种规格,若需要,得排产,至少需要半个月时间,甚至更长。怎么办?钢贸公司总经理马上飞抵钢厂,把用户的要求向钢厂反应,希望钢厂能及时按照生产,最后钢厂急用户所急,破例一次,给予突击排产,最后只用了不到一周时间,将这批用户急需的特殊规格的板材,及时送到用户的生产现场,解了用户燃眉之急。用户十分激烈,没有想到这么短的时间,把这批特殊规格的来了。
  这件事,让这家钢贸公司老总很感动,他真正感到钢贸商若要满足用户的需求,必须与钢厂紧密合作,怀着一个目标,共同努力,钢贸商如果离开钢厂,就很难满足用户的需求。因此,这家钢贸公司老总一直保持与钢厂的紧密合作。近年以来,一些钢贸公司与钢厂的关系不那么和谐,出现了“退出潮”,部分钢贸企业不再当钢厂的长期协议代理商。而这家钢贸公司老总却毫不动摇,坚持当好钢厂的长期协议代理商,并将自己所掌握的用户对钢材质量、品种、规格等最新要求和市场的最新动力及时向钢厂反馈,成为钢厂在市场前沿的“信息员”。
  在采访中,一些钢贸企业的经营者感到,满足用户的需求,仅仅靠钢贸企业一家努力是办不到的,必须钢厂与商家一起努力,齐心协力,才能办得到。但目前钢厂和钢贸商之间还没有一种真正的厂商合作共赢机制,在流通领域流传一句“厂家霸道,商家投机”的话,厂商博弈,在为用户服务上,服务度不高,针对性不强,诚意度不大。有时当产品质量出了问题的时候,厂商相互推诿,不及时处理,使用户蒙受损失;有时厂家和商家为了争夺一家用户,打“价格战”,本是一个战壕的战友,成为敌人,变产对手;再有,厂家与商家相互封锁信息,互不通气,从各自的利益出发,让用户的要求满足不了。等等,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厂商之间的“互惠互利、荣辱与共、合作共赢”的机制。
  确实,时下,钢贸商对传统“以钢厂为主导”的不对等厂商关系“积怨已久”。近年来,钢厂不断扩大直供比例,和代理商之间存在着即合作又竞争的关系。而在传统的厂商合作模式中,钢厂往往占据了货源、定价等方面的话语权,做钢厂代理的钢贸商普遍反映缺失话语,因此,“钢厂没肉吃,代理商也就没汤喝了”。
  尤其是2011年以来,钢材市场跌宕起伏,价格持续震荡下跌,连续半年钢市在疲软、低迷中徘徊,而价格的严重“倒挂”,使不少钢贸商亏本经营,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钢厂“补贴不到位”、“调价逼得太紧”,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厂商之间的矛盾。对此,内人士认为,“钢厂和贸易商多年形成的代理模式正遭受挑战和质疑,多数钢厂代理商队伍出现松动,代理商减量、退出、转型层出不穷”。这对钢材市场的稳定,对客户有服务都带来很大影响。
  因此,从稳定市场,服务用户的角度来考量,钢厂与钢贸商建立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机制是当务之急。记得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有企业代表提出关于“鼓励钢材流通企业与上下游建立联盟机制”内容的提案。然而,多年来我国钢铁生产企业一直处于强势地位,推行联盟机制有一定的难度,需要政府大力推动与扶持。对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为钢材流通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消除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政策性障碍,并提供资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好在,最近钢厂似乎也意识到与钢贸商建立合作共赢机制的重要性,一些钢厂已经向钢厂发出“和谐”信号,让利于钢贸企业,这是钢厂与钢贸商之间建立和健全厂商双赢机制的一个迹象,是变“对手”为“战友”的一个良好开端,重新认识和确立钢贸商在钢铁行业链中的地位。为此,业内人士提出“钢材代理制”的思路:钢材出厂价格、销售价格由钢厂统一制定,钢贸商通过自己的服务,获取合理的利润(钢厂的代理费)。这样,不仅能够转变目前的钢厂与贸易商对峙的局面,实现厂商合作共赢,而且促进钢材市场价格的稳定,促使钢材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这样的代理制,是钢贸企业保持一定利润的手段之一,也是更好服务用户的一条有力举措。
  但愿这种厂商合作共赢机制尽快建立和完善,让为用户服务,为消费者服务的水平提升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