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和财政部经建司在长沙召开的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现场会上了解到,目前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已经累计确定了三批共29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央财政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近30亿元资金支持示范基地建设。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经过几年的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已成为国家重要的资源供应地,29个示范基地形成每年约3500万吨的再生资源聚集加工能力。
此次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快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达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提出的“七化”要求,即回收体系网络化、产业链条合理化、资源利用规模化、技术装备领先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运营管理规范化,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一体化发展,实现再生资源的规模化利用、高值化利用、清洁利用、安全利用,把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资源供应基地和绿色发展的新引擎。
“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和蕴藏于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以及塑料包装物、废料等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