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企业是科技进步的中坚力量,企业是发明创新的不竭源泉。对于这个观点,奥巴马似乎不太认同。他认为, “企业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它们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这个巨人,就是政府。奥巴马说,政府修缮了道路,搭建了桥梁,普及了教育,为企业及企业家的成功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基础。奥巴马说,如今的互联网巨头们也得感谢政府,因为互联网是政府创造出来的。
“互联网不是无中生有,是政府创造了互联网,网络公司才能通过它赚钱。” 奥巴马此言当真?这还得细细道来。
是谁创造了互联网,似乎一直都没有成为业内人士讨论的话题,因为每个从业者都知道,互联网始于20 世纪60 年代的一次政府行为。当时五角大楼内的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管理局(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因政府需要,设计并部署了一个名为“阿帕网”(ARPANET)的网络。经过了几十年,阿帕网采用的数据包交换技术(packet switching)被一直沿用下来,成为当今互联网的技术基石。不失偏颇地说,包括TCP/IP 协议在内的许多互联网技术基础,也都是科研人员在开发阿帕网时创造出的,所以这个由政府缔造的阿帕网和当今我们熟知的互联网之间,的确有着传承性的联系。等到20 世纪80 年代,人们通过TCP/IP 协议把政府网络和几个大学私有的局域网连到了一起,当代互联网也就以此为标志诞生了。
当然,质疑政府对于互联网重要性的人不在少数。 《华尔街日报》的前发行人戈登·格罗维茨日前便发文指出,互联网诞生最大的功劳,应属于施乐帕洛阿图研究中心(Xerox PARC)——是施乐打造了连接不同计算机网络的以太网(Ethernet),研制了第一台个人电脑,并且创造了沿用至今的计算机用户界面。而政府,受累于官僚主义的拖沓作风,虽说起步得早,但只能算个“打酱油的”。如果过度夸大政府在互联网诞生中的重要性,很容易让人们对自由市场理论的产生怀疑,而这样的怀疑有百害而无一利。
观点的产生源于认知,观点的异同源于认知角度的异同。如果换个角度看世界,奥巴马的一番言词似乎也蕴含了不可置疑的真理性。在这些伟大的、改变了我们生活的科学进步背后,几乎都有政府和企业协力推进、相辅相成的影子。在互联网发展的每一个环节,政府都发挥了自己不容小视的作用。最早提出建立世界范围网络这一概念的人来自政府,最早将这个在那个时代有些疯狂的想法付诸实践的人,也来自于政府。还有智能手机,从手机电池到全球卫星定位服务、到微处理器,再到多点触控技术,样样也都跳动着政府研究的脉搏。
当然,这并不是说互联网是政府单打独斗造出来的,智能手机的繁盛和企业没有丝毫联系。奥巴马的话是有道理的,在技术领域不存在独行侠。这是一个大团队,每个人每一方都是其中的一部分,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共同创造出美好的今天和未来。这个团队由千千万万个行业精英组成,他们有的供职于政府,有的是大学学者,还有的来自于企业研发部门。团结和协作是他们的工作方式,携手共进是科技进步的根基。
如果你对互联网的诞生史有兴趣,不妨花点时间读读卡蒂·海芙那(Katie Hafner)和马修·里昂(Matthew Lyon)合著的全球网络发展史《网络英雄》( Where Wizards Stay Up Late ) 。如果嫌这本书太厚,还可以移步互联网的先驱们记载的《互联网历史简介》( A Brief History of the Internet )。当然,维基百科上对于互联网发展历程也有不少相关资料,相信大家阅读之后也能形成自己的看法。
如果要说施乐公司是当代互联网的创造者,这就涉及到了一个概念问题。施乐打造了在不同局域网间分享信息的技术,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Internet)和万维网(World Wide Web)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万维网是一个信息的相通网络。我们打开网页,看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信息,就比如大家正通过浏览器阅读本文,这是万维网。互联网是一个更大的概念,它包含着电子邮件、即时信息和网络共享文件等等,所以说,互联网在诞生时间上要先于万维网。
关于TCP/IP 协议,温顿·瑟夫(Vinton Cerf)和罗伯特·卡恩(Robert Kahn)是这个协议的创始人,两人还因此一同荣获2004 年的图灵奖。温顿·瑟夫作为谷歌现今的高管更多地被外人熟知,但罗伯特·卡恩曾经的政府背景就鲜为人道了。在开发TCP/IP 协议时,卡恩就职于美国国防部,而瑟夫与卡恩两人的开发经费也是美国政府提供的。
关于以太网,国外科技网站Ars Technica 的一篇文章指出,以太网的作用是将不同的电脑连接到一个网络之内,而不是将不同的网络连接到一个更大的网络中。从这点来看,以太网离互联网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果说互联网是一栋建筑,那么以太网网只能算钢筋水泥。
有一种看法是:政府拖沓的官僚主义作风延缓了互联网的发展。如果要谈这个问题,有一个企业是无法绕过的,它就是美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之一: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1960 年,由政府主导的兰德智库(RAND Corporation)内,有一个名为保尔·巴兰(Paul Baran)的工程师。他发现AT&T 为美国架设的电信网络存在很大的结构问题。电信网络过度依赖于几个中央节点,一旦中央节点发生故障,整个网络也将陷入瘫痪。为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巴兰主张在每个小节点之间改用分组交换的方式连接,摆脱之前“总-分”的网络结构。这样一来,即使网络中有很大一部分陷入瘫痪,剩下的部分也能正常运转。不过,AT&T 认为巴兰“对网络运营一窍不通”,直接驳回了他的提议。之后,巴兰将自己的想法传达给国防部,美国政府才开始介入网络的开发。
当然,不能事后来指责AT&T 缺乏洞察力与预见性。对于AT&T 而言,自己老一套的行为方式已经被市场证明是合理并且有效的,他们没有必要推翻已有的一切,去接纳一个听起来有些疯狂的点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介入就变得必不可少。
从这个角度看,像创建互联网这么一个需要投入巨大,却无法给与明确产出的项目,对于企业方而言确是难以承受。比如说计算机,是美国军方推出了全世界第一台电子计算机ENIAC,IBM 才能紧随其后成为一方霸主。比如说多点触控技术,苹果公司从2000 年起投身开发,但在这之前已经有无数的先人在荒地中铺上了垫脚石,他们之中不乏政府资助的研究人员。比如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如果没有政府建立的卫星网络,这一切只能是天方夜谭。
也不能忽视的,是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性,苹果公司、Facebook、亚马逊、谷歌、微软,还有硅谷中千千万万的科技企业,他们都是这个科技时代的脊梁。当然,更不能忽视政府在这里面付出的努力,互联网、万维网、微处理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国家电网等等,如果你依靠任何一件这些东西建立起了一家成功的企业,你并不是靠一己之力做到的。或者,用奥巴马的话来说,“那不是你建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