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再次酝酿推出“以产顶进”政策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支持者有之,质疑者有之,这项政策缘何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退市七年,“以产顶进”政策为何被再次重提?政策得以实施的可能性多大?它的实施能否担当起救市重任?下文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以产顶进”政策重提的背景
对于“以产顶进”政策,长期关注钢铁行业的人士或许并不陌生。早在1998年,我国就曾出台过此项政策。当时,受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我国经济面临很大困难,各行业需求不足,效益低下,为了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救市,“以产顶进”政策就是其中之一。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加工贸易企业一直使用进口钢材,且国家对于进口实施了免税或先征后退的政策,而国产钢材则要征收17%的增值税,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以产顶进”政策的出台解决了国产钢材与进口钢材不公平竞争的问题。政策规定,经过批准的列名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对于这些“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行全额退17%增值税(后改为免抵)。
而后的几年,国家各部位又先后多次联合发出系列细则,逐步加以完善。在这项政策的带动下,我国钢铁企业成功打入加工贸易市场,国产钢材替代进口量逐年增加,2005年,该政策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时隔七年,产业界再次重提这项政策,也是基于目前钢铁行业严峻的现状。来自中钢协的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中钢协会员企业实现利润同比骤降95.81%,若扣除投资收益,钢铁主业实际亏损达13亿元,钢铁业俨然已成为“重灾区”。为了帮助钢铁企业脱困,国家各部委正着手对企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兼并重组等工作给予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希望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来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于是曾对我国外贸起到重要作用的“以产顶进”政策被重提也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饱受质疑,但政策实施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以产顶进”政策有望重新出台的消息一经报道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也饱受质疑。大家质疑的焦点在于,目前的大环境已经截然不同,再拿往日的旧政策来救市,并不现实。不过,笔者认为,此项政策推出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首先,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以产顶进”实施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在此项政策实施之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所消费的钢材几乎全来自于进口,而从政策开始实施的1999年开始,我国加工贸易消费钢材中国产比例开始逐步提高至23%,截至2004年,国产比例更大幅攀升至33%。在政策实施的六年中,国产钢材共顶替加工贸易市场所需进口钢材3000多万吨。
其次,“以产顶进”政策也的确曾促进了我国产品结构的调整,使得国产钢材市场占有率不断得到提高。经过不断发展,到了2005年,我国“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品种已逐步扩展至中厚板、集装箱板、冷轧板、热轧板卷、型材、优钢、管材、线材和其他钢材等10大类70多个品种数百种规格。部分品种取代进口取得了明显进展。以2003年为例,我国加工贸易使用热轧板507.61万吨,其中国产“加工专用钢材”242.73万吨,市场占有率为47.82%。2004年达到50%以上。与此同时,“以产顶进”政策也使得列名钢铁企业经受了很大的磨练,无论是技术标准还是品种质量方面都达到了进口钢材的水平,缩小了与国外的差距。
在这项政策退出之后的2006年,国内就曾有14家大型钢企上书国务院,要求恢复“以产顶进”政策。尽管目前的大环境和当时已经有了明显的不同,但它依然契合了国家希望通过结构性减税来缓解当前企业困难的政策取向,因此,尽管饱受质疑,但重新推出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政策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
从2001年以来的数据来看,我国钢材进口量在2004年达到2935万吨的峰值后,而后开始回落。目前,我国年进口钢材量基本维持在1500-1600万吨,其中以来料、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部分的总量大约占到50%左右。以2011年为例,这部分进口量在776万吨左右,占我国总产能的比例不足1%,即便这部分完全被替代,对于整个钢材市场来讲,影响较为有限。不过,从上次政策实施的情况来看,政府会限定一些列名企业,并指定这部分列名企业生产“加工出口专用钢材”,700多万吨对于整个钢材市场而言,量虽不大,但对于几十家列名企业而言,带动效果仍然不容小觑。
综合来看,如果此次“以产顶进”政策顺利得以实施,品种初步锁定硅钢(即电工钢)和船舶用钢的可能性较大。纵观硅钢行业近年来的发展,我国硅钢的产能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2005年,我国硅钢产量尚不过261万吨,而到了2011年,已大增137%达到了619万吨。与此同时,我国进口硅钢的数量变化并不大,进口占产量的比重逐年下滑。2005年,我国进口的硅钢数量几乎达到了国内产量的一半左右,到了2011年,进口量已大幅下滑至15%。另一方面,以进料/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硅钢数量2011年全年在38.2万吨左右,占整个国内产量的比重仅为6.2%,2012年上半年,这个数量为16.1万吨,占比为4.9%。
根据我们的测算,以目前硅钢(电工钢)的均价计算,“以产顶进”可减免税赋部分约在1200元/吨左右,以此来看,替代进口的数量和成本节约还是相当可观的。
与硅钢相比,我国中厚板的产能更为庞大,2005年产量为3246万吨,2011年已飙升至7325万吨,由于我国中厚板自给率较高,因此进口量并不大。2005年至今,我国中厚板进口量占比最大时也不过3.6%,截至2011年,进口量占比已下滑至2%左右。2012年上半年,进料/来料加工贸易的中厚板进口量为55.7万吨,为上半年国内中厚板总产量的1.56%。经测算,如果实施“以产顶进”政策,可减免的税赋大约在780元/吨左右。从比例和影响金额来看,政策实施对于中厚板的影响要略小于硅钢。
从2011年我国钢材加工贸易量的情况来看,镀层板、冷轧、中厚板、热轧、彩涂占据了来料、进料加工贸易量的前五位,2011年全年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总量分别达到了210万吨、173万吨和128万吨、81万吨和41万吨。这五个品种之和占到了加工贸易总量的80%以上。若能将“以产顶进”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到这一部分占比较大的品种,对于钢铁行业的帮助可能更大。
政策实施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我们的建议
事实上,政策的实施过程必然困难重重。除去价格因素,国产钢材的质量、规格能否对进口品完全替代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即便在“以产顶进”政策下,国产钢材在价格方面有一定优势,但如果质量、规格明显不能满足要求,仍然不能对我国钢铁企业产生实质性的利好;另一方面,目前政策的实施与否尚不明朗,业界存在很大争议,如果政策实施只是短期行为,加工贸易企业很可能不会为了短期成本的降低而放弃原来的供应链,这也将导致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再者,如果政策只是象上次一样局限在部分重点大中型企业,那么对于部分企业而言或将受益,但对于整个钢铁行业的影响将很有限。
为了能让“以产顶进”政策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扩大列名企业名单,争取使更多企业可以受益;2、在我国加工贸易量较大的产品中适当扩大“以产顶进”产品范围;3、如果政策实施,应保持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钢铁行业的困境由来已久,寄希望于一个“以产顶进”政策药到病除,并不现实。在把握政策契机更好发展自己的同时,企业立足自身,转变发展方式,做好产品升级,积极自救,才是行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